
噪聲在線監測設備對廣場舞擾民問題的應用案例
應用摘要:
跳廣場舞法律上講并沒有犯法,但是如果跳廣場舞時播放的音樂,超出了規定的分貝,就構成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》中的社會生活噪音污染,屬于違法行為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,禁止任何單位、個人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。在城市市區街道、廣場、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、集會等活動,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,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。
產品介紹:
ZGYK-1102型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實現噪聲自動監測的網絡化、自動化和信息化,現場監測終端通過多種通訊方式與監控中心交互數據,監控中心通過噪聲系統軟件對噪聲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處理。系統具有無人值守、全天候連續運行、安裝部署快捷、運行維護簡單等特點,是專用于戶外長期使用的噪聲自動監測系統,為各城市建設安靜和諧環境提供了及時、準確的噪聲監測數據,為聲環境評價和治理提供了有效可靠的依據。